男子偷手机抗拒抓捕变抢劫 从重处罚获刑三年半
2013年10月28日 15:2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酒店员工宿舍内偷手机,被发现后持刀反抗并扎伤两人,37岁湖北男子陈某因抢劫罪近日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今年2月3日凌晨2点,陈某到朝阳区一酒店女员工宿舍内行窃,盗走张小姐正在窗台充电的手机。该手机价值仅200元。
陈某出来后,被晚归的三名男员工发现。三人见陈某形迹可疑便上前追赶,追出十来米后陈某突然回身拿出尖刀挥舞,划伤两人手部。最终陈某被制服,经鉴定其中一名男员工所受损伤属轻微伤(偏重)。
据悉,陈某多次犯罪,曾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盗窃罪被判刑。
法院认为,陈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造成一人轻微伤(偏重)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抢劫罪,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4000元,与前罪所判尚未执行的罚金1000元并罚。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