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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

2013年10月28日 1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意见》对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

  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在28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从司法统计数据和案件质量评估情况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质效近年来显著提高,但司法公信力不高仍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意见》从四个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

  这四个方面的措施包括,司法公正促公信;以司法公开促公信;以司法民主促公信;以加强队伍建设促公信。

  谈及司法公开促公信时,胡云腾说,《意见》在司法公开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措施。最核心的,一个是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的制度化建设。《意见》要求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不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

  “另一个是建立健全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在坚持继续推动12368电话热线,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领导干部接待日,法院主题开放日等措施的同时,强调高度重视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客观公开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疑惑。”胡云腾说。

  胡云腾说,除进一步做好自觉接受监督和加强与理论界交流外,《意见》重点从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的作用两个方面加强司法民主:一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根据审判工作的要求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实施2-3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二是高度重视律师作用的发挥。理解并尊重律师的职业立场和关切重点,切实保障律师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律师依法行使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认真对待并全面回应律师对案件处理的主张和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诉讼活动中各司其职、彼此尊重、互相监督。

  胡云腾说,《意见》还以“四个建设”和“三项改革”全面推进队伍建设: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法官培训制度改革,加强公正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惩防并重,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坚持群众路线,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稳步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科学设置各类人员职级比例和职数编制。逐步推进法官选任制度改革,完善并落实法官逐级遴选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官遴选范围,注重从律师群体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法官。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改革,关心基层法院人才培养成长,建立完善常态化表彰奖励机制,推动建立法官任职退出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适时调离审判岗位并免去法官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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