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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贩假“伟哥”被判缓刑 不接受矫正被改收监

2013年10月29日 10:2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因贩卖假“伟哥”被判缓刑的赵某因拒不接受社区矫正,而被法院撤销了缓刑,予以收监。10月28日,皇姑区人民法院正式通报了这起沈阳首例撤销缓刑裁定案情。

  今年3月17日晚,52岁的赵某和51岁的张某在皇姑区长江街一家药店,将明知是假药的“强效伟哥”卖给他人。经鉴定,赵某、张某所销售的“强效伟哥”中检出西地那非,系假药。6月26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张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张某被送交到其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执行。按照相关规定,在缓期考验期内,赵某、张某应该定期到矫正部门报到。然而,尽管司法工作人员多次电话通知和劝告,赵某都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到社区矫正部门报到,不接受社区矫正,实际脱管长达两个多月。

  见状,负责社区矫正的司法行政机关向皇姑区人民法院发出了撤销对赵某缓刑的书面建议。9月3日,皇姑区人民法院接到建议后,对司法机关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赵某的行为符合“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情形。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了撤销缓刑的裁定,送达给负责执行的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将赵某收监。(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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