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中院正式立案受理冀中星爆炸上诉案
2013年10月29日 10:2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制造了“7·20首都机场爆炸案”的山东籍男子冀中星,被朝阳法院以爆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昨天,北京市三中院表示,已正式立案受理冀中星爆炸上诉案。
今年7月20日,山东籍男子冀中星为反映个人诉求,前往首都机场T3航站楼散发传单并引爆了自制的爆炸装置。
7月29日,被告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朝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0月15日,朝阳法院对被告人冀中星进行一审宣判,以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一审宣判后,冀中星不服,并提出上诉。
昨天下午,北京市三中院公开表示,经对一审法院移送的冀中星爆炸案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进行审查、通过,目前已正式对冀中星爆炸上诉案立案受理。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