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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手拿调令捞油水 伙同他人私分10万公款

2013年10月29日 11:22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手拿调离人力资源部的调令,原甘肃长风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牛某某并没打算空手走人,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他伙同两名手下,将10万元公款私分。10月28日,安宁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牛某某有期徒刑10年,而受指使参与分钱的两名手下则分别获刑6年。

  据查明:2012年11月19日,长风集团因工作需要,牛某某被调离人力资源部部长一职。离职当晚,牛某某将人力资源部综合室主任王某某、管理室副主任张某某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商量工作交接事宜,并安排张某某和王某某对其任职期间收取的停薪留职费及停薪留职人员管理费进行清算核对。在明确停薪留职人员管理费还有余款后,牛某某示意王某某从该笔款项中拿出10万元,商定由牛某某、王某某各分得3万元,张某某分得4万元。2013年2月23日、3月15日,牛某某和张某某的银行卡中陆续进账上述私分款项,属于王某某的3万元被保管进其以个人名义开户的停薪留职费存折中。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某某、王某某、张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10万元,3人行为构成贪污罪。之后,法院以此罪名做出如上判决。(记者 许沛洁)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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