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一男子非法拘禁妻子获刑 虐待折磨31小时

2013年10月29日 16: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金华10月29日电 (见习记者 胡丰盛 实习生 奚金燕 通讯员 吴宇丛)用胶布封嘴、打耳光、泼冷水、言语威胁……为逼其回家,浙江金华一男子夏某竟非法拘禁虐待妻子,致其多处受伤。29日,记者从该市婺城区法院获悉,夏某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男子夏某,1973年出生于浙江省金华市。2012年初,因家庭纠纷,他的妻子陈某离家回丽水居住不愿回金华生活。

  2012年11月27日9时许,夏某伙同徐某(另案处理)等人经商量,来到丽水陈某家中,采用欺骗手段进入后,不顾陈某反抗,采用灌安眠药水、强拉硬拽的方式强行将其带至遂昌方正钢管租赁服务部。

  在遂昌方正钢管租赁服务部的一仓库房间内,夏某用事先备好的绳子将陈某捆绑在椅子上,并采用胶布贴嘴、打耳光、泼冷水、言语威胁等方式虐待陈某,导致陈某多处受伤。陈某曾试图以碎玻璃片自杀来对抗。

  11月28日凌晨2时许,夏某在徐某帮助下,将陈某带至金华保集半岛小区家中,两人对其进行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2012年11月28日16时30分被金华公安局婺城分局民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陈某多处为轻微伤。婺城法院认为,夏某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并有虐待受害人行为,酌情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