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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虚假诉讼多因借贷等纠纷引发 甚至有律师策划

2013年10月29日 17: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10月29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虚假诉讼多因借贷及房产等纠纷引发,为避免审理过程中露出破绽,当事人本人一般不到庭,而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一些虚假诉讼甚至有法律工作者、律师直接参与策划。

  2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举办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新闻发布会,会间公布并分析了江苏近年来出现的虚假诉讼特点。

  分析显示,虚假诉讼案件类型多为财产纠纷,多发于民间借贷、离婚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涉及拆迁补偿的纠纷、股东权益纠纷等案件类型。当事人提起虚假诉讼是想通过法院对财产权利的确认或变更,实现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侵占他人财产、规避法律的目的。

  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之间一般关系密切。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之间多具有亲属、朋友、关联企业等密切关系,诉讼中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证据或诉称的事实一般不作抗辩或假装抗辩。

  虚假诉讼当事人到庭较少。为避免审理过程中露出破绽,当事人本人一般不到庭,而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一些虚假诉讼甚至有法律工作者、律师直接参与策划。

  对此,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表示,今年6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司法厅联合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虚假诉讼防范和查处工作机制。

  据统计,自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受理(立案)审查虚假诉讼案件60件,提出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份,提请抗诉4件;向公安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等移送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6件,2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和提升。

  邵建东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切实监督纠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案件,查办一批虚假诉讼行为人,及时通报和披露一批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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