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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严查民事虚假诉讼案件 三年42人被判刑

2013年10月30日 09:30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随着民事诉讼案件的逐年增多,“假讨债”、“假离婚”等一些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也不断出现。

  昨日上午,江苏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召开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江苏政法机关查处虚假诉讼情况。

  自6月以来,江苏检方已受理(立案)审查虚假诉讼案件60件,2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应对 严查虚假诉讼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介绍说,为有效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今年6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司法厅联合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

  据悉,201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563件,涉案金额达3.9亿元,已有42名虚假诉讼行为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批涉案人员依法受到训诫、罚款、司法拘留处罚。

  今年6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受理(立案)审查虚假诉讼案件60件,提出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份,提请抗诉4件。向公安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等移送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6件,2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 一律不准撤诉

  针对近年来江苏虚假诉讼案件在各地法院屡有发生这一情况,今年6月江苏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四家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亚平介绍,对于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案件,在审理阶段的,一律不准撤诉;在执行阶段的,依法中止或终结执行;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人,视情节轻重,依法分别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陈菲)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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