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蚌埠怀远县6名村干部受贿15万被判刑

2013年10月30日 13:2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开发商搞新农村开发,村干部收取“好处费”。日前,怀远县万福镇某村6名村干部涉嫌受贿,被群众举报。经查,该村以村支书为首的6名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共收受“喝酒钱”15万元,为开发商征地拆迁、减免罚款等提供帮助。目前,这6名村干部均被判刑。

  今年6月,怀远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万福镇某村干部在开发新农村过程中涉嫌受贿,随后,该院反贪局对此案展开调查。

  据查,2008年,开发商邹某等人,打算在回民新村搞新农村开发,希望得到村干部的支持。邹某等人当时承诺给村里一定的费用,个别村干部认为给的太少,最后经过协商,开发商以“支持”村委会7万元办公经费为条件,获得村两委班子同意,双方签订了开发协议。

  随着开发项目的进展,部分村干部认为好处费是给集体的办公费,个人未得到“好处”,便暗中阻挠工程的进展。于是,开发商先后送给村支书5万元以及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支部委员、会计、计生专干5名村干部各2万元“喝酒钱”,以获得支持。

  开发商行贿后,不仅项目得以顺利开工,还在建设过程中得到村干部的“大力协助”:开发商与村民在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上有争议,村干部积极协调,帮助开发商“省钱”;开发商违规用地、手续不齐被县国土局罚款,村干部帮助“说情”减轻。

  案发后,6名村干部退出赃款。日前,村支书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6个月;其他5名村干部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记者 陈艳春 通讯员 王丽)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