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邓丽君全传》擅自披露其生前七段情史案在京开庭

2013年10月30日 2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于立霄)邓丽君的亲属认为大陆出版的《邓丽君全传》擅自披露邓丽君的个人隐私,“首次披露邓丽君生前七段‘情史’”以博取大众眼球,严重侵犯邓丽君的名誉权,起诉索赔51万元人民币。此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邓丽君的哥哥邓长富在法庭上说,由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发行的《邓丽君全传》一书,在书名、封面、书籍、内页等众多显著位置,整幅突出使用了邓丽君照片500幅,这是对邓丽君姓名权、肖像权的侵权。

  邓长富认为,该书以“首度披露邓丽君生前七段情史”吸引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此外,该书中还提到再度联手邓家,完全是误导和混淆大众,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所以提起诉讼。

  邓家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邓丽君的感情生活比较复杂,请求法庭不要再过多涉及邓丽君的个人感情问题,不要给邓家人造成伤害。

  据了解,此前,邓丽君的兄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唯一由邓家人授权的邓丽君传记是《绝响——永远的邓丽君》,在大陆出版的一些邓丽君传记均没有得到邓家人的授权。

  出版社在法庭上表示,此次涉案的《邓丽君全传》一书其实是2004年大陆出版的《邓丽君私家相册》一书的再版。这两本书除了书名,内容、图片并无太多改动。出版社也得到了大陆出版发行方的合法授权,尽到了审查义务。

  出版社方还表示,涉案书籍除了书名引用香港版本的全传以外,内容没有太多改动,并非“擅自披露”、“严重损害”邓丽君的名誉。按照国内出版惯例,许多旧版书会以修订名义、以新书名再出版,因此出版社认为自己没有侵权。

  此案当庭没有判决,将择日宣判。(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