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西一村主任套取高铁征地补偿款获刑

2013年11月03日 15:39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为暗中牟利,一村主任虚报面积套取高铁征地补偿款。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0年以来,因京福高铁建设,中铁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Ⅰ标段上饶项目八工区陆续征用了上饶县郑坊镇某村范围内的部分土地,被告人罗某作为村委会主任,负责协助镇政府开展土地丈量、征用数据的审核、征地款的拨付等相关工作。期间,罗某采取虚报征地面积的方式,以村民孙某的名义套取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49755元,其中罗某实得49000元,用于归还银行欠款和抽烟、喝喜酒等个人开支,剩余755元则留在户头为孙某的银行账户里。

  2013年4月13日,罗某主动到县纪委如实交代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同年5月8日,罗某向当地检察机关退缴赃款49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利用其受国家机关委托协助镇政府管理高铁建设土地征用及征地款发放的工作便利,通过以虚增征地面积的方式套取并非法占有征地款49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罗某在纪检部门对其进行调查时,能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全部退赃,具备监管条件,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黄安)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