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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交通违章大起底 高晓松王志文都曾因酒驾被罚

2013年11月04日 09:1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3月3日凌晨4点多,阿穆隆喝了啤酒,又换了酒吧喝了洋酒,开着宝马车回朋友在余杭的住所,在文一路东向西古翠路口,超速行驶撞倒了骑电动自行车过马路的李荣珍,造成了李荣珍特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最终宣布死亡。

  阿穆隆驾车逃逸。最终,杭州西湖区法院认定阿穆隆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狱中减刑一年2012年9月5日出狱。

  ●2011年5月9日,高晓松醉酒驾车肇事,在北京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东50米处,北京牌照的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与前方三辆车发生事故,成为“酒驾刑拘”法规制定后第一个撞上枪口的明星。

  交警按照规定对高晓松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经过鉴定,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已达醉驾标准3倍。后被拘役6个月。

  ●2012年10月25日23:50左右,上海虹许路老外街附近,王志文驾驶一辆路虎汽车,属酒后驾车。根据规定,对王志文酒驾的处理标准是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记12分。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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