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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怄气砸伤同事眼睛 男子赔偿10万元获缓刑

2013年11月04日 11:0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两名同事酒后因言语不和大打出手,王某用石头砸伤了对方左眼,事后赔偿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王某和管某是北京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二人在同一工作组,王某是组长。今年6月24日,王某、管某和张某等三位同事一起吃晚饭,王某和管某喝了白酒。饭后,张某开车送他们回家,王某和管某因工作分歧吵嚷起来。行至管某家附近时,管某下车,王某也跟随下车,两人推搡拉扯,还拿路旁石头互相砸,最终致王某脖子被抓伤,管某左眼被王某扔来的石块砸出血。

  当晚,警察将王某从家中带走。王某后主动提出带管某到医院治病并垫付医疗费。今年8月,管某治愈,两人到公安机关处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

  法院审理期间,王某又额外赔偿管某10万元,获得管某谅解。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自首、积极赔偿,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记者裴晓兰)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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