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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称失踪不到48小时不受理 评论:应足够重视

2013年11月04日 13:3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杨朝清:湖南省岳阳县筻口镇3个小孩张阳、刘慧、张蕾在上学途中失踪,两天后他们的尸体在临湘市的荒郊野外被找到。涉嫌杀害他们的,是同村村民张兴艳。孩子家长找寻无果后,曾向筻口镇派出所报警。但派出所的民警称,小孩失踪不到48小时,他们不能受理。

  残害生命,是不可赦之恶;拿最无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万恶不赦。等待张兴艳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可是,从失踪到遇害有一个过程,警方为何不及时立案?从制度上看,小孩失踪不到48小时,警方按照规则可以不予立案。但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失踪案,关涉到三个孩子,警方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不能只视“规则”而动。面对儿童失踪乃至绑架勒索,家庭救援通常力不从心,公共部门应该及时回应民众诉求,将可能的风险降到最低。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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