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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收藏8支枪被判3年刑

2013年11月04日 15:0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不少年轻人喜欢枪械,网上也有不少销售仿真枪的网店,但是,有些仿真枪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械。一家大公司的设计总监,就因为收藏了8支这种枪支,而被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某是一家大公司的设计总监,其妻子已经怀孕。王某自小喜欢军事,也喜欢枪。自2009年起,他陆续从网上购买了气动或电动枪支,还曾购买零件自行组装。今年5月29日,警方在其屋内查获各类非军用枪支13支及子弹1发。经鉴定,其中的8支属于国家法律禁止持有的枪支。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不具备持枪条件,持有军用枪支1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就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法院认定,王某非法持有8支枪,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处以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一审法院考虑各种情节后,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三中院提起上诉。三中院认为,王某既然有相应的嗜好,对枪支应该较普通人有更深入的认识,更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及法律。但王某忽略谨慎义务而作出法律禁止的行为,作为一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理应接受刑罚处罚。故判决驳回起诉,维持一审判决。(通讯员程靖翔)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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