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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开审理吉星鹏故意杀人案 法院未当庭宣判

2013年11月04日 18: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南京公开审理吉星鹏故意杀人案法院未当庭宣判
受害人家属手持受害人遗像在法院门前接受记者采访 田雯 摄

  中新网南京11月4日电 (记者 申冉 通讯员 施法)今天下午2点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社会广泛关注的吉星鹏涉嫌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当庭供认了杀妻的犯罪事实,但对部分作案情节和细节作了不同于公诉书指控的辩解。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因怀疑其妻祁某(女,殁年21岁)与他人有染而多次发生争执。今年4月25日7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与祁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祁某系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吉星鹏应定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对被告人的刑罚适用三个争议焦点进行激烈辩论。

  当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亲属、新闻记者近百人参加了旁听。鉴于案情重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法庭还就被害人父母提起的民事赔偿进行了合并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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