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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送车车祸警察为保护嫌犯殉职 嫌犯:想送花圈

2013年11月05日 08:39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0)

  耿永红是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10月29日,在一次抓捕犯罪嫌疑人返回眉县的途中,他乘坐的警车发生了意外,为了保护犯罪嫌疑,在紧急关头,耿永红一把推开犯罪嫌疑人,把危险留给自己,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殉职。

  据了解,事发当天,耿永红正带队将从重庆抓获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眉县,当时车内一共四人,除了司机外,耿永红与他的另外一名同事梁博龙分别坐在后排嫌疑人的两侧,就在他们乘坐的警车行驶至包茂高速王家台隧道时,前方一辆大巴车突然变道,警车避让不及,撞了上去。

  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禁毒中队 中队长 梁博龙:正走的时候我听见耿大队喊了一声注意,我就用余光把他看了一下,我发现他一只手,左手吧,往后按住犯罪嫌疑人,另一只手把他前面副驾驶的靠背扛(推)住。我再往前一看,就听咚的一声车就撞上了,等我缓过神的时候,车里的安全气囊都出来了,犯罪嫌疑人和耿大队都往前趴着呢,嫌疑人趴在耿大队身上,把两个人扶起来的时候,我看见耿大队嘴,鼻都往出淌血,前额这一块有很深很长的口子,但是一只手还把嫌疑人的铐子抓着呢。

  经过抢救,车上的其他三人都脱离了生命危险,而在车后排最先发现险情的耿永红,却因伤势过重,于11月1日上午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6岁。

  犯罪嫌疑人 王某某:本来该是我死,因为我坐在中间没什么挡,他坐在边上的, 作为一个警官对于一个嫌疑人这么来帮(保护),他要是不推我这一把,死的是我。耿警官用他的命换了我的命,我想,他开追悼会或者他走的时候,我想送他一程,我想买一个花圈。(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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