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开发商写错单元号房屋 女子起诉北京市住建委

2013年11月05日 09:5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开发商签合同时将房号写错,导致郑女士购买的房屋被登记在了王先生名下,郑女士于是起诉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密云法院判决撤销了王先生的房屋所有权证。

  2012年,郑女士购买了密云县一套房屋,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显示房号为3单元101-201。但到密云县住建委办理房产证时,她发现该房屋已经登记在了陌生人王先生名下。

  经多方了解郑女士得知,王先生实际购买的是4单元101-201,但开发商与王先生签订的合同却将4单元写成了3单元,因此王先生持这份合同办理的房产证就是3单元101-201。因王先生已去世,其家人都在外地,郑女士只能持开发商出具的“房号写错证明”到住建委要求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但住建委认为,如果不能更正王先生的房产证,郑女士就不能取得自己的房产证。郑女士于是起诉为王先生颁发房本的北京市住建委。

  密云法院认为,3单元101-201号房屋的实际购买人确系郑女士,而非王先生。房屋登记机关将该房屋登记在王先生名下与事实不符,法院遂判决撤销了王先生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者裴晓兰)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