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停用“冀O”号牌 清理完再用一律扣12分

2013年11月05日 11:2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自本月起,河北范围内一律停止使用“冀O”民用专段号牌,继续使用的车辆,一律认定为“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据介绍,未按规定期限更换号牌的,收缴“冀O”号牌、行驶证件,责令车主换发号牌,同时抄告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更换新牌后,继续使用原“冀O”号牌的,将扣留该机动车、收缴机动车牌照,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使用虚假“冀O”机动车号牌的,将扣留该机动车、收缴机动车牌照,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行政罚款、行政拘留15日以下,驾驶证记12分;使用其他机动车未按规定交回“冀O”号牌的,将扣留该机动车、收缴机动车牌照,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同时严肃追究原“冀O”号牌使用单位外借号牌责任。(记者 马竞 实习生 周宵鹏)

【编辑:张培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