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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立法工作

2013年11月05日 17:37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部署实施本届立法计划,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张德江委员长讲话和会议精神,要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相关的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各项司法解释工作。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情况下还要加强立法工作,是由我国当前的形势决定的。首先,党的十八大提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全国人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决定,尤其是党中央提出要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及时把改革开放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同时更加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努力做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再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尽管已经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妥善加以解决。总之,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中央批准的立法规划顺利实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抓好立法规划落实。张德江委员长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及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依据立法规划拟定自己的立法工作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律起草工作,加强立法调研和工作协调,着力提高法律草案质量,及时提请审议,保证按时完成法律起草任务。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努力有效地解决我国的实际问题。立法不能从愿望和想当然出发,不能从本本和概念出发,也不能照抄照搬外国经验,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作为立法的基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其次,要切实搞好调查研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系统周密的调查研究,用足够多的时间了解情况,扎扎实实地做好立法的基础工作。要尽可能把现实的情况、历史的沿革和国外的情况搞明白,把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弄清楚,把制度可能涉及的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和可能产生的利弊分析透,把人民法院各项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搞扎实。只有这样,才能使制定出来的法律科学合理,好使管用。

  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具体承担了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的职责,通过审理大量鲜活的司法案件,能够及时发现法律的漏洞和短板,及时掌握和评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行情况,从而为法律的修订与完善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起草有关法律草案,有利于法律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法律的贯彻实施。

  要认真做好与人民法院密切相关的立法工作。首先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成好立法计划中的第一类项目,这些项目中有人民法院组织法、刑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根据立法计划,上述项目属于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草案。法官法虽然未列入其中,但由于其与人民法院组织法密切相关,我们也要认真做好修改的准备工作。其次,要努力做好立法计划中的第二类项目,这些项目中有刑事被害人救助法、社区矫正法、反家庭暴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根据立法计划,这些项目属于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拟提请审议的草案。再次,要积极开展工作,准备进行立法计划中的第三类项目,这些项目中有社会信用法、强制执行法、网络安全法等。这些项目属于目前立法条件尚不完全成熟、尚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项目。同时,对于其他立法项目,只要与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密切相关,我们都要积极参与,为这些法律的制定修改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要进一步做好司法解释工作。司法解释是法律授予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是人民法院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强院长多次指出,要加强司法解释工作,遵循法律精神和原则,注重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司法需求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科学合理的司法解释,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地提升司法水平。“两高”最近以来制定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对于正确实施法律、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的要求、改革开放的要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改善民生、保护生态、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司法解释工作。

  要切实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归根到底,要做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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