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反腐专家称实名举报人屡遭威胁 缺乏专门立法是症结(4)

2013年11月06日 07:4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应做最严格的保密

  近年来,举报人因身份泄露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屡见不鲜。有媒体报道,某地村民实名举报村委会主任,第二天举报信复印件竟然被贴在村里的电线杆上。

  类似柯尊年这样的实名反腐人士屡遭威胁,李永忠认为,缺乏专门的立法和保护政策可能是症结所在。

  李永忠分析,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三:一是缺乏关于实名举报的立法条款和立法规则;二是实名举报的政策性保护和奖励严重不足;三是缺乏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打击迫害的追责。

  现阶段,我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惩处办法,“主要体现在实体法和相关的程序法当中”,洪道德也这样表示。

  我国对实名举报人的法律保护力度还很欠缺,对打击报复行为的惩罚仅仅停留在造成举报人重伤或死亡的前提条件下。“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是不是也应该有严格的惩罚措施?”洪道德呼吁。

  “要尽快出台保护实名举报人的政策或法律。”李永忠强调,对实名举报要有必要的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部分。

  李永忠强调,还需要严格规范受理实名举报的渠道。他建议,纪检部门受理实名举报时,可以形成“点对点”的联系,即谁接到举报,谁就要负责全案。

  “受理人员因保护不力,导致实名举报人信息泄密造成实名举报人遭受迫害,就应当被问责或追责。”李永忠说。

  洪道德也特别强调,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最重要的是“举报人信息不应该让被举报人知道,也就是说,收到并受理举报的机关和人员,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应当做最严格的保密。”

  对于实名举报人来说,在举报过程中,自我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失的。

  举报人要有承担风险的意识,举报时应当采取正确的方式及策略。“对实名举报者来说,既要有勇气,也要有智慧。”李永忠认为。实习生 成婧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