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6名处级以上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受处分
中新网北京11月7日电 近日,北京市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涉及局级领导干部5人,处级领导干部11人。其中,公款出国旅游2起,公款旅游1起,赌博1起,挥霍公款3起,大操大办婚礼1起。市纪委及有关单位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党纪处分。
市纪委要求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北京市15条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北京市15条实施意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北京纪委通报的8起典型案件中,有3起是公款旅游:市公园管理中心主任郑西平、石景山区委组织部长带团出国考察,擅自变更行程,增加出访城市,市纪委分别给予郑西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庞微党内警告处分。另一起公款旅游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是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黄德峰,他在带团赴吉林省考察森林防火工作期间,除安排半天工作座谈外,其余时间到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多个景区旅游。
有3起是公款吃喝:北京市丰台区档案局、市房地产科研所、海淀区青龙桥街道借工作年会、培训等之机,利用公款在酒店集体聚餐、发放土特产品等,市纪委给予丰台区档案局党组书记车安慎(副局级)。市房地产科研所所长、党总支书记杨威,青龙桥街道党工委书记魏开锋、副书记吕东明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纪委还处理了一起副局级干部赌博事件,通报称,2013年6月,市总工会原副局级干事王福生(已退休)与市总工会满志良、马文蓉、王建华等3人在外打麻将赌博,被警方抓获,起获赌资14000元。警方对王福生等4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市纪委分别给予王福生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
为儿子大操大办婚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是密云县檀营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刘远超。通报称,2013年4月,刘远超利用职务之便,用政府信息平台向机关人员和亲友共计418人发出邀请参加其子婚礼的信息,当日安排19名机关工作人员于工作时间到婚礼现场帮忙,收受非亲属礼金311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