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打火队员以身试法 三青年放火获重刑
庭审现场。 张煜 摄
中新网攀枝花11月7日电 (安源 张煜)7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放火案,依法对被告人马祥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李超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张谷有期徒刑六年、严军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2月12日中午,身为攀枝花市西区打火队队员的马祥为多挣灭火补助费,唆使其友李超点山火,以此来挣灭火补助。李超又邀约其友张谷、严军一同去放火。
4月5日晚22时许至6日凌晨1时许,三人先后在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仁和区福田镇等地点山火,共点山火20余处,引发森林火灾,总计过火林地面积56.7938公顷,其中有林地12.0768公顷、灌木林地35.4187公顷、宜林地9.2983公顷。
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对4名被告人进行了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