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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

2013年11月11日 14:30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3日下午,奥运冠军孙杨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引发广泛关注。当时,一些网友担忧:会不会因为违法者身份特殊,执法部门将“网开一面”。没想到,第二天杭州市交警部门即公布处理结果: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天。这一处罚,体现了执法部门一视同仁、公正执法,折射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赢得了网上网下一片赞扬。昨天上午,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又宣布,对孙杨处以在国家队内停赛、停训和停止社会活动和新的商业活动的决定。

  回过头来看,无论是这次孙杨无证驾驶案也好,或是早前发生的韩红挪用车牌案、高晓松酒驾案也好,这样的事件之所以万众瞩目,无不因为他们是名人、明星,老百姓深怕他们因为有钱有名气有特殊地位,能通过种种手段“走后门、拉关系”,从而逃脱法律制裁。而事实最终证明:在法律面前,没有例外,没有特权。杭州交警的这次公正执法,又一次很好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值得肯定。

  老话说得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作为执法者,坚持原则,公事公办,以实际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营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正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余勤)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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