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两员工跨公司报销机票被判刑
公司给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路费,却在一段时间内,并不知道其中一些机票被动了手脚,帮明明不是本公司员工的机票买了单。直到两个操作人因数额越来越大,才主动投案。近日,法院对两人以职务侵占罪判刑。
张某是南京市一家大企业的老员工,对公司内部报销程序日益了解。公司为员工报销出差路费的流程,在他看来有“可乘之机”。缺的只是一个帮手,他找到了好友王某。
张某负责联系需要购买机票的其他人并收取购票款,而王某则通过与该公司长期合作的一家旅行社订购机票后,制作虚假账目,将这些机票冒用该公司员工的名义,在该公司报销。
随着时间推进,其他公司的人发现张某手上订出来的机票价格相对便宜,于是他的“生意”越来越多,尝到甜头的张某甚至单独将一部分其他公司员工姓名的飞机票,冒用本公司员工在公司报销,或是将本公司一些员工已经报销过的机票“二次报销”,再制作虚假账目进行掩盖。
尽管“生意”越来越好,但随着数额的增加,两人的内心却越发惶恐,这笔巨款终于压得他们夜不能寐。2013年元旦刚过,张某王某在几番挣扎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全额退赔了侵占的钱款。至此,张某已经伙同王某共计侵占223张飞机票款,合计人民币25万余元。此外,张某还单独侵占了价值人民币两万余元的19张飞机票款。
法院认为,张某伙同王某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最终张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某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本文人物系化姓)(通讯员 武妍 记者 董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