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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五次被判刑 获释之后又疯狂作案

2013年11月13日 15:50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岳西男子姚某,今年36岁,曾五次因盗窃罪被判刑。2010年4月刑满释放。然而,坐牢五次不但没让他悔过自新,出狱后,他更加疯狂地盗窃,甚至冒充警察上门抢劫。

  2012年10月,姚某窜至庐阳区森林公园工地盗窃电缆线16米。同年12月,他再次窜至庐阳区森林公园工地,在井下盗窃电缆线时被保安发现后逃匿。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姚某来到省城王卫新村汪某家中,趁其不备盗窃汪某衣橱抽屉中的2.1万元。2013年3月25日,他趁与其一同租房的张某不备,盗走一台笔记本和重14.7克黄金戒指,共价值8492元。4月5日19时,他再次窜至王卫新村汪某家门口,身着假警服,以检查为名,敲开汪某家的门,抢走汪某2.9万元现金。

  检方认为,被告人姚某以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共计2.9万余元,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姚某盗窃财物价值3.1万余元,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已经被提起公诉。(郑丝语 本报记者 刘晓平)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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