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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手机后遗忘电动车 “贼喊捉贼”落入法网

2013年11月15日 13:34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偷了店主的手机,丢下这部电动车

  近日,云南昭通一名16岁男子假装买衣服将服装店老板的一部手机偷走,不料在逃跑途中将自己骑来的电动车忘记在服装店门口,为寻回电动车,男子竟然报案称电动车被盗,一出贼喊捉贼的闹剧在昭通鲁甸县真实上演。

  11月11日下午,鲁甸县公安局文屏派出所接到一位开服装店的袁姓女士报案,称自己放在东正街店内充电的一部价值500元的“华为”手机,被一个装作买衣服的小伙子偷走了,袁女士发觉手机不见,正要质问小伙子时,该人却慌忙逃走。但是,却把自己骑来的一辆电动车遗忘在服装店门口。

  袁女士用座机拨通自己的手机,叫小伙子归还自己的手机,把店外的电动车推走,但是小伙子没答应。于是袁女士向文屏派出所报案,民警出警将电动车推到派出所。不久,派出所的另一组值班民警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报案,称自己的电动车在东正街被偷了,并且指认停在派出所的电动车就是自己的。该男子称按手中的遥控,电动车会响应,民警于是叫他回家去拿摩托车的购买单据第二天来领车。

  11月12日早上,该男子拿着电动车的单据来到派出所,与正在派出所录口供的袁女士相遇,企图瞒天过海的男子自投罗网,供述了偷窃袁女士手机的事实,在其身上搜出被盗手机。

  原来,男子名叫陈某,现年16岁,家住鲁甸县文屏镇砚池山村。因为自己的手机坏了,并且自己没有钱,就打了偷别人手机的歪主意。没想到的是偷窃得手,却把自己哥哥的电动车忘记在现场。

  民警将手机发还袁女士,根据案件事实,鲁甸县公安局给以陈某行政拘留5天(不执行)的处罚。 (记者 赵岗 通讯员 高峰)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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