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医师为还债务非法行医 擅开诊所长达五年
2013年11月15日 14: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犯罪嫌疑人李某自2008年至2013年间,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昌平区东小口镇开设牙科诊所,受到了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的两次行政处罚后,继续非法行医。近日,李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已被昌平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41岁的李某自2008年8月在昌平区东小口镇租了一所房子,购置了一些医用设施,开设了一家牙科诊所。李某并未给自己的诊所取名,只是在门口牌子上简单地写着“牙科”两字。来看诊的病人都未曾询问过李某是否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也未曾要求查看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因此五年来李某都安然无事。
2013年6月及7月,昌平区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对李某的诊所进行了两次查处并行政处罚,先后没收了李某的诊疗器材,并分别处罚了三千元人民币及一万元人民币,告知李某立即停止诊疗活动。李某称自己仍欠外债,没有钱缴纳罚金,因而继续营业接待病人。
李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已被昌平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昌平区法院审理,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