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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生偷制土炸弹 销毁时误伤同学获刑3年

2013年11月15日 16:14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自制土炸弹想去炸鱼,后带回学校销毁时炸伤同学。海口美兰法院近日作出宣判,李某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五一”期间,海南某技校生李某某在家自制了一个土炸弹准备将来有空时去海边炸鱼,制作完成后将该土炸弹带回其就读的海南某中专学校。5月13日零时许,李某某因一直无暇去海边炸鱼,为了处理掉土炸弹,从其宿舍的窗户将土炸弹直接扔下楼,试图以土炸弹碰撞到地面发生爆炸的方式销毁爆炸物。

  不料,土炸弹坠落时碰到2楼宿舍窗户发生爆炸,该宿舍的窗户玻璃被炸坏,玻璃碎片将正在2楼宿舍休息的翁某某、叶某某两名学生的脚部划伤。

  5月16日,公安民警在海南某中专学校将李某某抓获。美兰法院近日作出宣判,李某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本案中,李某某为了炸鱼自制炸弹,在无暇实施炸鱼计划后又图简单省事,未对炸弹进行安全处理不计后果直接扔下楼,最终导致两人被炸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鉴于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罪行,有悔罪表现,法官考虑到其是年轻学生,要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司法理念出发,依法对李某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胡乾华 刘英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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