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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下沙许府牛杂下周向葛优赔钱道歉

2013年11月22日 09:5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根据杭州市法院统一部署,11月8日起,各基层法院进行为期40天的“收网2013”第一次集中行动。这次行动,专门打击涉及民生、金融类案件中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和企业,趁年底之机加大执行力度,给老赖们一记重拳,从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周六,开发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开展行动,当天找到被执行人三个,其中一个被拘留,另两个交了欠款。(详见本报2013年11月19日Q5版报道)

  昨天,干警们再次行动,这次主要针对企业。被执行的许府牛杂下沙直营店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履行对影星葛优的侵权赔偿,另外一家被执行企业被法院当场查封。

  许府牛杂下沙店

  答应向葛优赔钱并登报道歉

  2009年11月,葛优来杭州出演老舍话剧《西望长安》,演出承办单位轩宇晟鸿广告(杭州)有限公司与许府牛杂签了《赞助合同》,成为指定餐饮店。根据约定,许府牛杂有权在约定期限里在相关门店使用海报进行宣传推广,海报上有葛优肖像和“许府牛,我看行”六个字。过了约定的4个月期限,下沙直营店却还贴着葛优的海报。

  今年6月3日,法院判决,被告许府牛杂杭州总店和下沙直营店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8万元、支付2万元精神损害安慰金,并在《钱江晚报》上向原告公开道歉。

  今年7月16日,案子进入执行程序,但许府牛杂却一直没有履行的意思。

  法院干警一次次上门,对方都推掉了。有一次,该店负责人直接告诉法院干警:“我们没钱,要不你们把这些桌子椅子搬去还债。”

  但根据法院执行局掌握到的情况,这家店目前仍在正常经营,也就是具备还款能力。

  昨天中午,干警再一次来到店里。当时,店里坐着几桌客人,负责人在外面办事,一时赶不回来。法院要求该店在下午到法院还清案款,否则次日作封店处理。

  下午两点,饭店负责人叶某找到了法院,表示立即履行法院判决,马上登报道歉,筹备10万元的案款,于下星期三前全额付清。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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