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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者口含药物带出治疗机构 转手倒卖牟利

2013年11月22日 16:02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美沙酮是一种用于吸毒人员脱毒治疗的替代药物,主要通过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向受治人员提供。然而,此药也成为吸毒人员眼中的“香饽饽”——一些受治人员将本该在治疗机构当场服下的美沙酮偷偷带出,转手倒卖给其他吸毒人员牟利。

  记者从黄浦区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对19名涉及贩卖美沙酮案的被告人作出判决,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相关医疗机构在日常管理中的漏洞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加强监督,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吐出药物卖给“毒友”

  今年35岁的陈某系本市某酒店保安员。从不满16岁起,陈某就染上毒瘾,并曾先后多次因吸毒受到行政处罚。最近几年,陈某一直在社区接受戒毒治疗。根据规定,陈某每天都可前往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按规定剂量服用美沙酮进行替代治疗。

  但在接受一段时间的治疗后,陈某发现,自己每天获得的美沙酮剂量在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还有所富余,于是动起了歪脑筋。每次在治疗机构喝美沙酮时,陈某都会佯装喝下但实际却并不全部咽下,而是吐在随身携带的饮料瓶中带出医院。当吐出的美沙酮积攒到一定数量后,陈某就开始向其他吸毒人员兜售。

  今年6月15日,陈某在治疗门诊搭识了同为吸毒人员的赵某,两人一拍即合,约定下午交易。当天下午,陈某在一处绿化带内将装在饮料瓶内的美沙酮药水以300元的价格卖给赵某。就在两人交易时,在附近守候伏击的公安人员将两人抓获。

  经鉴定,饮料瓶中的红褐色液体共313.56克,从中检出美沙酮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4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至9月,黄浦区法院先后审结19件涉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贩毒案件。和陈某一样,这些案件的被告人均在服用美沙酮口服液时不完全吞咽,而是将其含于口中私自带出治疗机构,随后贩卖给他人。

  建议加强监督“堵漏”

  原本用于帮助吸毒人员抑制毒瘾,减少传统毒品危害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怎么成了贩毒人员眼中的“毒品来源”?为彻底堵住管理漏洞,黄浦区法院深入调研,于近日向涉案的黄浦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部发出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指出,受治者服药后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是导致美沙酮口服液通过口含方式外流的重要原因。虽然受治人员在首次服药时会都被告知不得将美沙酮带离,但实际监管并不严格。工作人员或顾及自身安全、或因受治人员较多,往往不能有效监督受治人员当场服药。

  对此,法院建议,应严格落实“至少2名维持治疗机构工作人员同时监督每个受治者当场服药”的规定,并通过要求受治者服药后复述一段语句、喝下一口纯净水、静坐一段时间等方式,杜绝通过口含方式带出美沙酮口服液的可能性。

  缺乏监督是一个方面,部分受治者获得美沙酮口服液的剂量超出其本身脱毒治疗需求的剂量,也是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为此,黄浦区法院建议严格根据受治者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处方剂量,并及时调整用药量,在确保受治者戒断症状减轻的基础上,尽可能避免给药过量。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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