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未成年13次拦路抢劫14辆电动车被判重刑
2013年11月27日 09:38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海口两名未成年男子组成黑恶势力团伙,13次拦路抢劫14辆电动车,还对不同意做其女朋友的女孩故意殴打伤害。今天(26日)记者获悉,海口市秀英区法院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7年半,并分处罚金1万元和8千元。
经查,阿州、阿琛,两男子分别生于1994年12月、1995年5月出生,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2年9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逮捕。自2011年6月初开始,以阿州为首的,以及阿琛及其同伙阿杰(已被判刑)、阿发、阿青、阿精、阿亮(后四人均另案处理)等人组成相对固定的恶势力团伙。在2011年7月8日到2012年3月20日期间,多次持砍刀、钢管等窜至海口市龙华区的龙桥镇、龙泉镇,琼山区的龙塘镇偏僻地点,持刀拦路抢劫过往被害人14辆电动车6部手机。
2012年6月28日14时30分,阿州要求被害人阿丽做其女朋友,遭到拒绝后,阿州遂叫朋友“阿峰”(在逃)骑电动车载其去殴打阿丽,造成阿丽额头、枕部头裂伤及右肩、右上肢软组织挫伤。经鉴定,阿丽所受损伤为轻伤。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何声章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