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杀害同行的姐并焚尸灭迹 称向自己借钱未还
因债务纠纷,的哥残忍杀害同行的姐,并焚尸灭迹。11月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骇人听闻的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熊某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52万余元。
的姐被杀 出租车被焚烧
2012年12月28日下午,南昌警方接到报警称,南昌县塘南镇老泾口大桥附近河滩上发现一辆被烧毁的出租车。刑侦人员随后赶到现场勘察,在出租车后备箱内发现一个头颅(尸体其他部位均已烧毁)。通过侦查,警方确定死者为前不久失踪的41岁的姐、南昌县人李某。
是谁这么残忍,杀人后焚尸灭迹?警方调查发现,南昌县男子熊某有作案嫌疑。熊某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与李某有经济纠纷,并多次扬言要杀死李某。警方随后抓捕熊某。熊某最终供述了其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经查,李某曾以买房、小孩读书等原因向熊某借了2万元,但一直未还。
杀人焚尸后步行两小时回家
据熊某交代,2012年12月23日凌晨5点左右,他驾驶出租车途经青山湖旧货市场时,车子发生故障。此时,熊某想起欠自己钱的李某住在附近,便带了铁棍和跳刀,在李某经常路过的地方等候。当李某驾驶出租车路过时,熊某拦下车并坐在李某出租车的副驾驶座上。
上车后,熊李二人因债务纠纷发生争执。当车开到京东大道时,熊某强行将车熄火,争吵中持铁棍朝李某头部猛捅了数下,又持跳刀往李某胸部以下部位刺杀数刀,将李某杀死在车内。
随后,熊某驾驶李某的出租车逃离现场,途中分别将凶器铁棍和刀丢弃,并将尸体藏匿到该车的后备箱内。后来,熊某将车停放在南昌县幽兰镇龙津寺门口,之后就离开了。当晚7点左右,熊某再次来到龙津寺门口,将出租车开到南昌县塘南镇老泾口大桥桥头附近,用汽油将出租车和李某尸体烧毁。接着,熊某步行两个多小时回到市区,再打车回家。
11月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骇人听闻的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熊某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52万余元。(王萍 叶京 记者 汪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