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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车出现"一款两贷" 车主申请删不良信用胜诉

2013年11月27日 11:1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赵某贷款购车出现“一款两贷”,虽然退还了其中一家银行的银行卡,但她还是被该银行记入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赵某起诉该银行删除记录。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决赵女士胜诉。

  赵女士诉称,2004年,她向北京一家贸易公司贷款买车。贸易公司称其有两家合作银行,哪家银行审批快就用哪家,并自愿为贷款提供担保。应贸易公司要求,她在两套空白的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划款扣款授权书等文件上签字。

  同年6月10日,她获得了一家银行的贷款,遂通知贸易公司取消另一家银行的贷款手续。但同年7月19日,另一家银行通知贷款已经发放并让她按期还款,她立即联系要求解除借款合同,由贸易公司向该银行退还贷款。当日,她还将用于还贷的银行卡退还给银行。

  2012年8月27日,她因办理信用卡等业务被拒,遂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阅个人信用报告,发现信用报告上载有她于2004年6月向银行贷款34.8万元逾期未还变成呆账的不良信用记录。她起诉要求银行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将她的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删除。

  银行辩称,赵女士与银行存在真实的借款合同关系,且一直未能还清借款,不同意赵女士的诉求。

  市二中院认为,赵女士于2004年7月19日交还了用于还贷的银行卡,银行认可此事但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故认定银行收回银行卡的行为表明赵女士无需履行还款义务。综上,赵女士的诉求法院支持,并判决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撤销赵女士个人信用报告中发生过逾期账户的记录。(记者裴晓兰)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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