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琐事持刀弑母 经鉴定患精神分裂症
只因为琐事起口角,身为儿子的常某某凌晨竟然持刀将生母杀害,这种听起来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案件就发生在我市。昨日记者采访获悉,经鉴定常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其已经被检方公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某某是1985年生人,有着大专文化的他无业在家。认识他的亲人怎么也想不到,在2月15日这一天,他竟然干出了让所有人为之震惊的事情。当天凌晨5时许,在位于我市西菜园的一位亲戚家,因为琐事,常某某与母亲穆美玲(化名,系被害人,女,殁年51岁)发生了口角,母子俩越吵越凶。争执中,常某某竟然持刀将母亲杀害。之后,他逃离了现场。在逃跑了将近两个月之后的4月13日,常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穆美玲是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经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常某某作精神鉴定:一、常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二、常某某属于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4月16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常某某被玉泉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经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玉泉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这起案件经该局侦查终结,以常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于8月26日移送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于同年9月4日报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对报案材料、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进行审查,查明上述事实后检方认为,常某某仅因为琐事便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于11月5日以故意杀人罪将其公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记者昨日发稿时了解到,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常某某正在看守所内等待法院的审判。(记者 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