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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六名村官贪污补偿款被判刑

2013年11月27日 13:5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目前,莱芜已经建立了10个派驻基层检察室,但是派驻基层检察室对很多市民来说都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它到底有哪些职能?能帮百姓做什么实事?近日,记者走访了莱芜市4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各派驻检察室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同时,还帮助农民工讨薪、为失足少年提供法律援助。

  □ 案例一:六名村官贪污补偿款被判刑

  莱城区检察院派驻口镇检察室成立于2012年6月,是莱芜市成立最早的派驻基层检察室。2012年8月,派驻口镇检察室工作人员在走访青山村时,一村民反映:“我们的土地被占用了,但上面发放的补偿款数额要比占用土地的面积数多,是发错了还是村委会在捣鬼?你们能帮忙问问吗?”检察室工作人员将这一线索向莱城区检察院作了汇报。

  派驻口镇检察室工作人员介绍,时任下青山村村支部书记的周某华和村委委员周某福有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的嫌疑。在调查村民补偿款的发放情况和该村账目后,莱城区检察院于2012年8月20日拘留这两名嫌疑人,正式立案侦查。

  案件侦查过程中,某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孙某牵连到该案,他负责泰青天然气管线改线工程莱城区段的征地补偿以及施工工作。当工程施工至下青山村时,管线挖沟须从村内自来水池边不远处通过,周某华担心水池的水位会下降,就想借机和管道施工队要部分补偿款。

  “按照规定,这个水池我们不能给你们补偿款。但我可以给你帮忙虚报出8万元的补偿款,你得从中给我拿出2万元的酒钱。”孙某的这一想法与周某华一拍即合。就这样,周某华等人多次采取虚报地上附着物的方式,套取国家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共计30余万元,孙某分得14万余元。

  两人被查处之后,检察人员又对该项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中青山村和上青山村展开调查。中青山村原村支部书记吕某水、委员吕某和、吕某波,上青山村原村支部书记于某亮4人也贪污煤气管道补偿款被批捕。今年9月,6名村官贪污补偿款案件开庭审理。吕某水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余5人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各五年。另外,孙某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 案例二:95后少年偷盗自行车被取保候审

  家住莱芜经济开发区的小王是莱芜某高中高一学生,出生于1995年。2012年8月23日17时许,他骑自行车回住处时,发现一辆轿车车顶上放有一辆没有上锁的变速自行车,王某就把这辆自行车偷走。小王偷盗的自行车经物价鉴定价值5000余元,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到自行车专卖店安装变速气喇叭的时候被民警当场抓获,同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王某的行为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检查机关考虑到王某属于未成年人,而且所盗自行车已经追回并已经归还给被害人,同时还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莱城区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主任亓宗武告诉记者,考虑到小王是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莱城区检察院决定对王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12个月。

  小王的同学称,小王当时就是一时贪心,直到被捕之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王及其家人在事发后都很害怕,也很着急。为防止小王出现自暴自弃的心理,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与小王签订了帮教协议,要求他定期汇报学习、生活状况,还不定期到小王所在街道办和村委会了解情况。

  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工作人员介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生活、学习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帮他们一把,他们可能再次误入歧途,所以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教育、感化、挽救才是最主要的。

  □ 案例三: 替人担保50万元,被担保人玩失踪

  2012年5月,钢城区某个体老板陈某让莱钢职工王某、李某作担保向银行贷款50万元做生意,还款期限为一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陈某做生意赔了本。贷款到期后,陈某无力偿还,玩起了失踪。后来,银行找不到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王某、李某承担连带责任,替陈某偿还贷款。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某、李某的工资,两人生活陷入困境。

  据了解,钢城区检察院派驻莱钢检察室是全省唯一一个派驻国有大型企业的检察室。今年以来,莱钢多名职工因为给他人担保贷款,工资、房子、车子等财产被法院查封,生活陷入困境,案件当事人到钢城区检察院派驻莱钢检察室咨询,想通过检察机关申诉维权。

  “一些借款人用于做生意或消费,利用国有银行给予的莱钢员工借贷担保诚信评价优惠政策,通过各种方式,寻求莱钢员工为其做贷款或融资担保。”钢城区检察院派驻莱钢检察室主任王端祯告诉记者,检察室调查了解有关案情后,分析了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因,不少莱钢职工并不明了担保风险、担保程序、担保义务及担保法律责任,主要是碍于朋友面子,才草率为他人行使了担保权,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或负债外逃后,承担了借款连带责任,无奈负担了还款赔偿义务,以致发生了诉讼纠纷。

  目前,钢城区检察院派驻莱钢检察室已经通过莱钢电视台发布“担保有风险,慎用担保权”温馨警示,还与莱钢电视台联合制作专题节目,向莱钢员工宣传《担保法》有关法律知识,告知权利义务,慎重提供借贷担保,防止权益被侵害,有效防范和减少了借贷担保纠纷案件的发生。

  莱芜区检察院派驻口镇检察室的控申接访大厅。

  □ 案例四: 农民工爬19楼楼顶讨要6万余工资

  汤先生是江苏人,2012年8月,他带着20余名同乡农民工来到莱芜,分包了某宿舍部分垒砖、抹墙的工程,于12月竣工并通过验收。工程完工后,工程款迟迟没有结算,汤先生带人屡次讨要没有结果,后多次酝酿要到市政府上访。

  检察室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通过多方工作,解决了部分拖欠的工程款。中秋节前一天,农民工急着拿工资回家,汤先生父亲还出了车祸,正在江苏治疗,汤先生无奈之下爬到19楼楼顶跳楼。检察室主任张洪民接到线索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劝说,同时想方设法联系到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说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公司方现场将剩余的工程款全部结清,20名农民工的工资终于全部兑现。

  9月25日,江苏籍汤先生等人专程来到莱芜市检察院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全心全意为民维权”。他说:“为维护农民工的利益,我跑了很多部门。你们检察院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的。谢谢,真的十分谢谢!”汤先生在经历了艰难的讨债路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文/片 记者 程凌润 通讯员 董峰 刘伟道)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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