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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收养孩子只需三五万 真假难辨可能为骗局

2013年11月27日 15:26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在网上输入“收养”、“送养”等关键词,就会跳出不少送养收养孩子的网页、论坛。这些论坛上发布了很多送养、收养孩子的信息,花3万到5万元就能收养一个健康的宝宝。昨日下午,在机关单位上班的热心读者刘晓(化名)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很是担忧:“会不会是人贩子变相贩卖孩子?”今天上午,记者调查发现,她反映的现象网上确实存在,合肥市民政局提醒,要谨慎收养。

  抱养要付不菲“营养费”

  28岁的刘晓结婚3年了,去年她被医生确认无法生育,前不久听说可以在网上领养孩子,便决定上网领养一个孩子。一有空,她就在网上搜索领养的信息。刘晓经常浏览的网站名为“圆梦之家”,这是一个以领养与收养孩子为目的的平台,平台上发布有大量收养和领养信息。在这个网站上,领妈是对收养者的称呼,宝妈则是送养一方。

  刘晓尝试过和宝妈联系,今年她已经联系过两个宝妈,但两个孩子都没有抱养成功,一个孩子被人提前抱走,另一个宝妈则临时将营养费由3万元涨到5万元,双方没有谈拢。

  刘晓告诉记者,补偿费用是一些送养人提出的必要条件,费用多以“营养费”的方式出现,少则3万元,多则十多万元。如果收养人给出的价格高,抱养的速度就相对快一些。

  但渐渐地,刘晓对这种网上收养的方式产生了怀疑,会不会有人利用这个渠道贩卖婴儿?

  想收养得先交“定金”

  “圆梦之家”是一个较大的民间收养领养网络平台。记者在该网站看到,首页上有多位宝宝的照片及送养信息。记者注意到,多数送养人都声称家庭较为困难,无法抚养宝宝。此外还有离婚后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未婚先孕不敢和家人说等原因。

  今天上午,记者在浏览“圆梦之家”网页时,意外发现一个有关合肥的收养帖。该帖子称:“我是长丰县人,在家种草莓,损失惨重欠了很多债,老婆过不了苦日子和我离婚。由于实在是生活无奈,不想让这么漂亮的女儿和我一起过苦日子,经过前妻同意真心送养宝贝可爱女儿。我女儿是今年4月出生,希望能够遇到有缘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给宝宝一个充满爱的家庭,好好地疼爱她,能够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宝贝的一切手续齐全,住院小单都可以出示。”

  今天上午,记者与该网帖所留的电话取得联系。接听电话的是一名女子,自称是上述男子的表妹。该女子告诉记者,由于表哥经营草莓亏损严重,老婆离婚了,在双重打击之下,才无奈作出送养宝宝的决定。现在宝宝由奶奶抚养。女子对记者的身份也进行了详尽地询问。

  该女子告诉记者,补偿费给多给少不重要,只要收养者有爱心就可以,之前有收养者去看过宝宝,但总觉得不太可靠,而没有达成收养协议。该女子询问记者愿意付多少钱,记者回答3万元到5万元,女子感觉较为满意。

  不过当记者询问孩子的户口问题时,女子显得十分紧张,并询问记者是否是公安部门的人。当记者询问孩子是哪个乡镇的,女子以安全为由拒绝透露。当记者表露愿意收养意向后,女子表示要付200元定金。不过记者看到,有不少网友在其网帖下跟帖直言,这是一个骗局,希望网友不要上当。

  “圆梦之家”网站也提示收养人,注意网上的骗局,一切行为都是双方私下行为,和网站无关。

  网上收养走在法律边缘

  事实上,这样的网上收养行为存在很多问题。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私人收养孩子一般有两个正规途径,即收养社会弃婴和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人也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条件。

  “网上收养不一定能够成功,双方必须都具备收养法中所示的相关条件,而且收养证明也必须在儿童出生的户籍地办理,符合一系列条件后才合法,具体手续非常繁杂。”该工作人员表示。网上收养不可信,虚假情况很多,更有可能出现某些父母为逃避计划生育而送养。合肥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网上收养很可能包含诈骗行为,还需谨慎行事。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陈朝晖律师表示,公开在网上以盈利为目的买卖孩子,一旦交易成功,将构成拐卖儿童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认为,这是一种新型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专家表示,通过网络平台的信息沟通可以视为民间互助行为,但送养、收养行为正式确认,收养身份的合法性确立还是要走法律程序。(王超 本报记者 周洪/文 何姗姗/制图)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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