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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摔童案29日二审宣判 检方建议维持原判

2013年11月28日 08:49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记者刚刚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得到消息,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兴摔童案”将于明日上午二审公开宣判。

  今年7月23日20时50分许,在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韩磊与李明因停车与一名女子发生争执。过程中,韩磊将婴儿车内的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女童严重受伤后死亡。今年9月25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韩磊死刑,法院同时裁定准许受害人家属撤回此前对韩磊提出的总计273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韩磊随后提出上诉,韩磊的辩护律师也更换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徐平律师。之前,徐平律师对媒体表示,韩磊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与孩子母亲的争执中,对旁边的婴儿车发生了误判,以为摔的是货物。从心理上来说,他因害怕重回监狱也没有杀人的欲望,故不应当被认定为故意杀人。

  11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韩磊上诉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韩磊的辩护人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绘制成图像向法庭出示,并按时间节点以文字形式进行分解说明,认为韩磊事发时没有看清楚车内是一个孩子,发生误判,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而不是故意杀人,建议二审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检察员在发表出庭意见时表示,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当庭出示了新的证人证言。通过对各种证据综合判断认定,上诉人韩磊在事发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明知车内是一个孩子并将其举过头顶然后摔下,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请求,维持原判。(记者 李婧)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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