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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称李某某案信息公开最大化 体现司法成熟自信

2013年11月28日 09:11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槌落下,历时近一年的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星二代”、“涉性犯罪”、“娱乐圈”,这些媒体关注的重要词汇聚集在一起,伴随着与案件有关的纷争,让“李某某”三个字一次次登上各大媒体的头版,一次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当喧嚣落幕闹剧终场,回观此案,我们从中看到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如何做到信息公开最大化的。

  近年来,民众对法院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一是因为存在个别司法不公的情况,二是因为法院司法的不公开导致民众对司法产生误解。面对公众可能产生的误解,必须要做到全面的司法公开。

  李某某案由于涉及未成年人和被害人的隐私,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面对公众的知情权、面对网络上的质疑之声,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兼顾公众的知情权,如何让民众认可信服案件裁判结果,让公众确信封闭的庭审之内没有猫腻,负责审理此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北京一中院的做法值得借鉴。

  海淀法院通过新闻发布会、通过网络媒体访谈就案件审理情况和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发布和说明,北京一中院通过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布案件审理流程和结果并就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依法不公开的信息绝对不公开。两级法院都做到了在法律限度之内的信息公开最大化,同时通过释法与互动沟通赢得了公众的认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级法院还强化对程序正义的坚守,通过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来赢得公众的信任。李某某一方屡次变更辩护律师,还申请延期审理,二审法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将开庭日期延后,在最大限度内尊重和保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诉讼权利。

  不卑不亢,释法沟通,保护权利,合理公开,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接受舆论监督,在维护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保障公众知情权,在司法公开与维护程序正义的过程中建立司法公信力。这就是中国司法更加成熟、更加自信的姿态。

  回观此案,通过司法与媒体的互动,某些媒体的变化也令人欣喜:报道题目由指名道姓变为以“某某”代称,由追逐劲爆刺激的小道消息到综合全面客观报道,由关注“星二代”、“性话题”到引领社会反思问题根源。这是舆论与司法的双赢,是两种力量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新格局。

  终审判决之后,对于各种批评司法的言论,法院作为裁判者,要做到最大程度的容忍,不迎合、不畏惧,用更平和的心态去面对莫须有的批评质疑,用更审慎的态度去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用更耐心细致的工作去培养公民法治素养,这也是司法成熟自信的表现。应当坚信,通过坚持维护程序正义,坚持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结果与规则,温暖社会与人心,全体社会就一定能够建立起对司法程序的信任和对司法结果的尊重。(晓明)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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