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专家:贪官可用真的“假身份证” 不动产登记难反腐(3)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28日 10: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能有什么作用

  记者注意到,这一破冰之举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公众很关心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否意味着房产税将加速推进?是否会对房价产生影响?

  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的第二天,地产界大腕潘石屹在微博上表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价马上就会下降。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研究员王小映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房地产税制建设,确实为房地产保有环节的征税创造了条件,但是,这种市场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不宜过度解读。

  “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征收房地产税是两件事情,当然,统一登记为征税创造了技术条件。”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不要对这一制度可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过度解读,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非简单的登记,最重要的目的是确权,是对产权的确认,相当于给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颁发了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这与住房部门主导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不同,后者只是为了掌握住房一般情况,不涉及确权,没有法律意义。”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很多人都会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住建部主导建设的全国50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联系起来,对此也有多种猜测。

  “这两个信息系统并不矛盾,整合共享应该是大方向。”陈国强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房产交易、预售的职责还在住建部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也应该由住建部门继续使用、掌握。

  陈国强同时提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作为最主要不动产的房产数据采集标准、统计口径需要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使用规则也需要明确。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消除“信息孤岛”,正是指目前不动产登记的区域分割、部门条块分割的状况,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由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登记,而各个部门甚至各个地方所建立的不动产信息均局限于该地区、该部门使用,没有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共用的平台,各个信息数据库像孤岛一样矗立在信息的海洋中,没有形成统一的大陆,导致信息“交通”的不便。

  因此必须打破部门和地区的分割,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这样也有助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而且也为未来实行公务人员财产公示制度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孟强认为,国土资源部门在条例出台后、承担起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后,需要借助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尽快整合不同主管部门的信息资源库,建立统一信息系统或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共享共用,明确登记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对人的查阅权限等事项,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巨大作用得到发挥。

  国土资源部11月21日召开的部长办公会提出,要制定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和数据库标准,整合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加强沟通协调。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