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遇“便衣执法” 律师:协勤执法系违法
七路街道办:执法的人是城管科的协勤
没穿制服、没有执法证,3名男子将一名占道经营的商贩物品扣留后,装上“行政执法”车,开车离开。11月27日,铁西区七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证实,执法的人是城管科的协勤,物品后来还给商贩了,所以没开扣单。
投诉:遇“便衣执法”
“启工街地铁口,3个穿着便衣的男子把一个小商贩的手推车抬走了。那3个男子虽然穿着便衣,但他们开的是行政执法车,也不知道是不是执法队员。”27日9时许,市民孙先生向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投诉。在地铁一号线启工街地铁口,一名中年男子指着一名商贩说着什么,商贩的手推车后轮被另外两名男子抬走,大约一分钟后,3名男子将后车轮放到一辆牌照为辽A00B81的“行政执法”车上,随即离开。“他们说是执法局的,上来就把后轱辘给卸了,也没给我开罚单。”商贩哭着说。“这是便衣行政执法吗?就听说过便衣警察,便衣行政执法还是第一次听说。”一名路过市民表示。
回应 是街道办协勤
这伙人到底是哪个单位的,执法的时候为什么不穿制服,扣留物品不开扣单是否符合程序?27日上午,记者与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铁西分局取得了联系。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查询了记者提供的车牌号码后表示,“这辆执法车不是我们局的,有可能是街道办事处的。”随后,记者与铁西区七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取得联系。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辽A00B81是街道城管科的车辆,3名协勤人员上午接到上级指令,到地铁口附近清理一名经常占道经营的商贩,当时确实没有穿执法制服。“我们没罚钱,所以也就没开单子,只是教育一下。”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律师 协勤执法违法
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希图介绍,所有的行政管理行为,都属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遵循严格的程序。首先,执法人员须是2人以上,其中一人须具有执法资格,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执法证件;其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聘用的人员(协勤)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协勤没有执法权,只是负责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正式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第三,一般情况下,对于被执法人应当先告知,劝阻3次无效后才能实行扣押,对于临时扣押的物品必须要开扣押清单。“这起执法事件中,协勤作为执法主体,已经违法,扣押物品没有出具清单都是不符合要求的。”(记者 陈 浩 实习生 勾思涵 摄影记者 王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