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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触高压线成植物人 两次起诉获赔百余万元

2013年11月28日 10:5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陈某在高压线下违规施工,触碰高压线后摔成植物人,事发后起诉获赔36万余元。因有后续治疗费,他再次起诉。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判决陈某的雇主再赔偿83万余元。

  2012年3月初,林某从杨某处承接了彩钢房安装工作,后林某转包给穆某,陈某是穆某的雇员。彩钢房修建地点位于高压电线之下,主体框架工程完工后,房顶距高压电线最近仅约1.5米,电力主管部门多次要求杨某拆除在建彩钢房。但杨某未按要求拆除,而是打算降低彩钢房的高度。

  当月,陈某站在彩钢房顶拴绳子,触碰到了高压电线,随即从彩钢房顶摔下受伤,住院治疗159天,现仍处于植物人状态,仅医疗费就花费37万余元。

  事发后,陈某的父母代理他起诉,获赔36万余元。今年5月,陈某的父母代理陈某又起诉穆某等人,索赔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51万余元。法院认为,陈某索赔后续治疗及相关费用具有法律依据,最终判决穆某再赔偿83万余元,林某和杨某承担连带责任。(记者 裴晓兰)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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