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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李某某案判决的“无关”与“有关”

2013年11月28日 21:2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新华时评:李某某案判决的“无关”与“有关”

  沸沸扬扬9个多月的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终于有了终审结果,维持10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并不出人意料。引人注意的倒是宣判后法官在教育谈话中对李某某说,判决结果与你是谁的儿子无关。

  法官的这句话很容易使人想起二审最后陈述中李某某的提问:“为什么一切的过错都指向了我,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吗?”

  李某某的提问毫不奇怪。多人参与犯罪的一起团伙案,舆论关注点却自始至终集中在李某某身上,个中缘由,李某某其实应当知晓。

  回顾此案始末不难发现,舆论关注李某某,不仅仅是因为其家庭背景不同于同案中的其他人,还有其亲属、律师以及外围人员为证李某某“清白”的种种表现。

  显然,上述原因并不会成为法院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尊重事实、敬畏法律,是法治社会人们应有的思维。而自此案发生,李某某就与几名同案被告截然不同,拒不认罪、不思悔过。其亲属则四处奔波、高调喊冤,甚至不惜爆料所谓的“专家论证”、抖搂被害人隐私。从媒体报道看,这些举动显然触动了人们对“名人”的种种猜想。

  其实,李某某毕竟还未成年,不成熟可以理解。但是,法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铁的证据面前,谁也不能颠倒黑白。一味地拿“未成年人”“名人”乃至所谓受害人的特殊身份说事,不仅无益于被告,反而会吸引公众把注意力集中到司法以外的因素上。

  案后思量,与其就家庭背景问题质问法官,不如扪心自问为何有这样家庭背景的未成年人会走到今天。也许这对李某某来说还很难,毕竟他才17岁。但他应当面对并弄清楚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他能否改写自己未来的关键。但愿李某某如自己所言:“不要忘记这个教训,并将此作为将来成功的基点。”(记者 姜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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