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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律师”称狱中能捞人 女子被骗走17万元

2013年11月29日 14:44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这是个很爱丈夫的女子。

  丈夫因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羁押时,她铆足了劲想为丈夫办理取保候审。

  不过,“救夫”心切的她最终非但没有见到人,反而成了骗子捞钱的目标,让人唏嘘。

  前天晚上,跟记者说起自己的遭遇,她说“被骗后想死的心都有了”。

  该女子名叫叶欢(化名),昨天,她一名亲属向记者报料,其实在市公安局看守所门口,还有人张贴起了“帮人取保”的广告。根据该亲属提供的“广告单”中的号码,记者联系上了一个“神通律师”。对于办理“取保候审”,他口若悬河,并明码标价。虽然,这个“神通律师”并非叶欢所遭遇的骗子,但通过他与记者所谈的一番“生意经”,估计你已可认清骗子的行骗轨迹。

  一条“保释短信”让她眼前一亮

  叶欢是丽水缙云人。她的丈夫马某,39岁,台州临海人。今年8月份,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龙湾警方抓获,关押在温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叶欢心急如焚,她觉得,当务之急是先把丈夫“救”出来。

  就在叶欢为此发愁的时候,10月25日晚上,她收到了一条手机号码以106开头的短信。“专职律师团,可为在押人员取保、假释、缓刑,取保后再付款。江律师,183********。”

  看到这短信,叶欢眼睛一亮。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当即拨通“江律师”的电话。“江律师”自称在杭州工作,事情能不能办还不好说,等他先了解具体情况后再谈。

  第二天早上9时许,“江律师”回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费用12万元。“什么时候支付,现金还是汇款?”面对叶欢的提问,“江律师”淡定地表示,不用急着给钱,等她丈夫出来后再给就可以。

  一番“特别叮嘱”使她打消疑虑

  11月3日,“江律师”来电通知叶欢有“好消息”,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了,让她次日早上带套干净的衣服到看守所门口接丈夫。

  “江律师”特别叮嘱道:“不要带现金过来,我们这种身份不可以有现金交易的,万一被抓,会以受贿罪被判刑。”电话中,“江律师”还交代,叶欢得去找一个信得过的朋友留在丽水,等马某放出来后,让这个人马上通过ATM机转账给他。

  满心欢喜的叶欢没有任何怀疑,连忙答应,并找来马某的朋友陈先生帮忙转账。待“江律师”将一个银行账户发给叶欢后,他以核对账号为由,要去了陈先生的手机号码。

  11月4日上午,叶欢早早从丽水出发,满心期待地准备去迎接丈夫回家。

  一通奇怪电话卷走一笔巨款

  中午11时,叶欢到达市公安局看守所门口,但没见到“江律师”。没过多久,她接到“江律师”的电话:“我在看守所里面办手续,把你的身份证号码报过来,等一下会有警官带你进来签字。”这通电话就像颗定心丸,叶欢瞬间安心了。

  一个小时后,她再次接到“江律师”的电话:“手续还在办,有点麻烦,你再耐心等一下。你电话不要挂,这样你可以随时了解进展……”就这样,这通电话一直到了下午2时都没有结束。

  下午2时多了,叶欢接到朋友陈先生的电话,说他已经汇给对方17万元。叶欢一下子懵了,她感到莫名其妙,自己一直和“江律师”通话,而丈夫也还没出来。陈先生称,通知他汇钱给“江律师”的电话号码是叶欢的,声音也是她的,所以才按对方吩咐,先汇了12万元,后又分别汇了3万元保释金和2万元看守所吃住费用。

  听着朋友的述说,感觉被骗的叶欢,立即打电话质问“江律师”,对方接听后称手续快要办好了,人马上就出来,便挂断了电话。过了一会儿叶欢再次打去电话时,对方已关机……

  前天,叶欢已向丽水警方报案。

  新闻延伸

  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点评(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山):看守所本身没有对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骗子利用叶欢“救夫”心切的心情,虚构了自己是律师、看守所民警等身份,对叶欢进行欺诈。骗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在骗子的行骗手段越来越高明,手段也是更新换代,比如本案,骗子就是通过技术软件篡改来电显示的任何号码,再利用与叶欢保持通话的时机,搜集她的声音,然后用魔音软件模仿她的声音,打电话给她朋友通知汇钱。这手段跟以前在看守所门口“撒网式”诈骗形式有很大区别。受害人应该在发现自己被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对话“神通律师”,他说:

  “给我六万元就能把人‘保’出来”

  采访中,马某的弟弟告诉记者,半个月前,他们再次来到市看守所时,发现门口贴着一张广告,“广告上写着可以帮人取保,跟‘江律师’一伙人所说的方法很相似,我记下了手机号码,号码后面的备注是‘张律师’。”

  “张律师”到底是怎样的“能人”呢?昨天上午10时,记者借家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关在看守所为名,拨通了“张律师”的电话。以下为对话实录。

  办理取保候审

  费用至少六万

  记者:我家里人盗窃,想找你帮忙,你有没有办法?

  “张律师”:你把大致情况跟我讲一下。

  记者:他盗窃了8万元。

  “张律师”:盗了哪里的钱?

  记者:公司里的,刚开始说是职务侵占,后来说是盗窃。我也不懂。

  “张律师”:什么时候的事?

  记者:现在快要起诉了。你有没有办法把人弄出来?

  “张律师”:最佳的办法是取保,放出来后给你判缓刑。

  记者:你怎么收费?

  “张律师”:你这个案子,我还没去查,不是说百分之百可以。不过,像你这种盗窃应该是可以的。我们上次在瓯海取保了一个人,他盗窃的数额小,只有6万元,我们收了5万。像你这个案子,要8万元,费用估计最少要6万元。

  如果着急的话

  还可办理加急

  记者:人到时候怎么出来?钱怎么给你?

  “张律师”:到时候到看守所这边来,我把人交给你,你把钱交给我就行了。

  记者:钱不用早点给吗?

  “张律师”:假如我先拿你的钱,万一这个案子拿不下来,我们钱就不好退了。所以我们先办案,办成功以后再收费。如果办了一半,办不下去了,这产生的费用也是我们自己负责,不用你们掏腰包。这样你们也放心。

  记者:只要人能出来就好,钱多一点无所谓。

  “张律师”:跟你说实话,我们也在里面上班,也想拿点外快。我们一个月能放10来个人。

  记者:你不是律师吗?

  “张律师”:(沉默了一下)我不可能说我是里面的干警吧,是吧?

  “张律师”:我跟你说实话,家属找律师也好,找公检法也好,他们最终都是到我们这边来放人。

  挂断电话后,记者并没有急着把相关信息发给“张律师”。大约一个小时后,“张律师”发来短信,问是否还需要办理。

  记者称想先跟他见一面,他回复,要先查一下才行,如果着急的话,建议加急办理,费用出高一点,三天就可以保出来。他说,加急要加一万元。当记者说要先去凑钱时,对方又说,如果一天内能确定下来,价格可以优惠一部分。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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