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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摔童案犯终审判死刑 受害人家属拒绝接受赔偿

2013年11月29日 15:09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宣判后,韩磊被带离法庭时不停地扭头看向旁听席的女友 图/新华社

  今天上午,市高院对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做出二审宣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磊死刑,并将报请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

  韩磊的辩护人称,虽然韩磊父母已经准备出钱赔偿受害人家属,但直至宣判前女童父母都没有接受。

  庭审现场 终审维持原判 韩磊女友旁听痛哭

  上午9时30分,随着法槌敲响,韩磊和李明被带进高院第六法庭。韩磊不停扭头看向旁听席,看到女友,韩磊笑着点了点头。今日宣判,韩磊父母没有到庭。被害女童的家属也来到法庭,但是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韩磊一直抬头看着审判长,当听到维持一审判决时,韩磊没有任何表情。旁听席上的韩磊女友却哭了,随后被带出法庭时,韩磊一直扭头看着女友,直到走出法庭。

  宣判结束后,韩磊的辩护人徐平律师表示,韩磊父母有心理准备,“宣判前他父母好像见到了被害女童的家人,但对方不肯接受赔偿,如果能接受,或许对案件有帮助。”

  高院:韩磊对婴儿在车里有明确认知

  9月25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磊死刑,韩磊不服之后上诉。

  11月19日,高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韩磊的辩护人将监控录像绘制成图像向法庭出示,并按时间节点以文字形式进行分解说明,证明韩磊没有看清楚,发生误判。

  韩磊在法庭上也表示,他当时确实不知道车里是孩子,自己没有杀人的故意,所以他一再通过律师跟家里人说,无论怎样都要积极赔偿。

  市高院审理后认为,韩磊的辩护人在庭审时出示的视频资料等证据,经查该证据材料虽然可以证明有人拿婴儿车装载物品,但不能掩盖婴儿车乘坐婴儿的固有属性。对视频细节进行分析的表格,法院经审查后予以采信。

  法院认为,监控录像及证人证词可以证明现场灯光良好,韩磊在作案过程中语言表达清晰,行为敏捷连贯,对婴儿在车里有明确认知。最终法院二审判决,驳回韩磊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案件回放

  7月23日20时许,韩磊、李明驾车至大兴区,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随后,韩磊将李某的女儿孙某某从婴儿车内抓起摔在地上,李明当场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7月26日,被摔女童身亡。

  9月25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磊死刑;以窝藏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两年,结合前罪未执行完部分,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

  韩磊不服上诉,称其是过失致人死亡。(记者 洪雪 王巍)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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