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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情节严重将被吊销执照

2013年11月29日 16:12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2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即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我省将对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或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甘肃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对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通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次专项检查分宣传及自查、执法检查和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或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记者 赵万山)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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