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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李某某案中的“无关”与“有关”

2013年11月29日 17:24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11月27日,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终审,法院维持10年刑期判决。知情人称,当天法院宣判结束后的法庭教育阶段,法官特别对当场听取判决结果的李某某说: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详见本报今日A16版)

  若换了别的案子,法官教育当事人时,说“判决结果跟你是谁的儿子无关”,一定被当成一句多余的废话,甚至公众会觉得很唐突。因为,法庭判决本就应该跟爹无关的,这是基本常识。如果事实上有关,那就更不能说。因为无论是关乎好还是关乎坏,嘴巴里跑马一提起,都无异于用棍子搅屎——越搅越臭,对当事人和公众两头都不讨好。可是,在李某某案中,法官大大方方地说了,公众却并不讨厌,相反鼓掌声一片,何也?因为这句话,在此耐人咀嚼,富有弦外之音。

  这种弦外之音的最大妙处,就在于能扯平当事者与公众两方面的情绪。于公众而言,先前一直担心李某某获轻判甚至逃脱法律制裁,原因就在于他有一个不寻常的爹;于李某某一方而言,在事件发酵之后,总担心舆论谴责影响法庭审判。现在,不妨来仔细咀嚼法庭教育的这句话。“跟你是谁的儿子无关”,可直接翻译成“跟你爹是谁无关”,至少包含两层含义:其一,谁犯事谁受罚,不会牵扯和牵连到其爹;其二,无论判得轻还是重,都不受爹是谁的影响。既不能认为有爹可恃,又不能认为因爹“树大招风”而反受其害。法官一句简单的话,旨在廓清多方对此案判决的重重疑虑。

  法庭判决撇清“无关”的爹,其实等于强调了“有关”的其他因素,比如轮奸犯罪的证人证据、犯罪的情节轻重、主次责任、认罪悔改的态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等。尊重事实、敬重法律,这是法治社会人们应有的思维。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无特权可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对于当前的“拼爹”族是一大警醒。曾几何时,当“我爸是李刚”成为网民争相用来造句的素材时,法律的公信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人们心目中一落千丈。如今李某某案的这个“无关”教育,对于重拾公众信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无关”二字在此具有如此多的内涵,让人回味无穷,但细心的读者仍会注意到,这句话是针对判决来说的,而并非针对案件的所有环节。就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来说,其过程包括起因、发生、侦破、审讯、判决等多个环节,如果认为这些环节都“与爹无关”,那就太不合乎实际,也是对法庭教育的误读。事实上,至少在起因这个环节,李某某的父母就应该不是“无关”的。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儿子最好的老师”。未成年的儿子一再失足,父母不仅“有关”,而且关系很大。只是,这种基于家庭教育的“有关”不会进入法律判决,只能受到舆论谴责罢了。

  读懂李某某案法庭教育的弦外之音,比将其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重要得多。而法律既不受“爹是谁”的左右,也不受舆论审判的影响,彰显了司法实践的成熟与进步。愿李某某案的判决,能成为类似案件判决的一个示范。 (袁云才)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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