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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身“考验”公交礼让斑马线 涉嫌敲诈被刑拘

2013年12月09日 09:0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目前正在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活动,不久前,一名行人在斑马线上与一辆公交车发生碰擦。交警调查时,该行人竟称,就是想看看公交车是否会让自己,如果撞到的话还可以要点医药费。

  前不久,长乐路中华路路口附近发生了一起事故,一辆公交车撞倒了一名正在过街的行人。三大队事故交警赶到后,公交车司机称,他行驶到这个路口时,特意踩了脚刹车,确定前方没有过马路的行人了,这才加了脚油门继续行驶。突然,前方窜出一男子,自己赶紧踩刹车,可还是撞了上去。由于急刹车,公交内有3名乘客也跌倒在地。很快,120急救车也赶到现场,将被撞男子和车上3名跌倒市民送到附近医院。经查,被撞男子头部外伤,3名乘客中,一人脚踝骨折,其余两人并无大碍。

  在调查时,交警问男子,为何明明看到有车过来,还突然跑上斑马线?他不在意地回答,不是听说有礼让斑马线的活动嘛,他就想看看公交车让不让,如果不让的话,反正也有医药费。交警听到这个说法愣住了,男子虽然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在主观上是有想赚笔医药费的动机,这就涉嫌敲诈。于是,交警把男子送到了派出所。警方也查找到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当公交车靠近斑马线上时,该男子有一个明显加速的过程。据警方介绍,男子因涉嫌敲诈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礼让”活动下,不少人无视信号灯

  交警:信号灯路口要按灯走

  据了解,自打“礼让斑马线”的口号提出后,一些行人在有信号灯的路口,也出现了无视前方红灯,直接过马路的现象。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不久前,一位市民在过马路时闯红灯,被一辆出租车撞到了,左臂骨折。在谈到赔偿问题时,交警认定行人闯红灯,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他却振振有词地反问:“不是说公交车、出租车都要礼让行人先走吗?”市交管局事故科副科长谢逊介绍,在一些没有信号灯的路段,当行人走上斑马线时,机动车应该减速避让,或者停车让行;可在有信号灯的路口时,虽然地上有斑马线,行人还是应该根据信号灯指示行走。(通讯员 宁交轩 钱春龙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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