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申请成立食品安全专业打击队
12月6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情况汇报会在市中级法院举行。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龙 摄
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工作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情况汇报会。这是继今年6月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召开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工作的相关会议。
会上,我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市人大代表就一段时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经验进行交流,提出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建立食品安全秩序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肯定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要求相关单位形成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使广大市民吃得放心安心。
一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整体良好,但是问题不少。比如,我市食品安全犯罪多与监管渎职相关,而办理这类案件的线索却过于依赖媒体曝光。市公安局表示,为增强打击犯罪的主动性,该局已申请成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业打击队。
我市食品安全整体良好可控
根据汇报,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较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良好可控。1-10月,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组织抽检食品及原料24375批次,基本涵盖了市民日常消费的各类食品品种,其中合格23336批次,合格率为95.74%。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显示,农产品合格率为95.53%,其中种植业产品(水果、蔬菜)合格率为95.1%,水产品合格率为92.9%,畜禽产品合格率为99.1%。
让犯罪分子“人财两空”
食品安全形势良好可控,很大程度上缘于我市加大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一组数据可以说明: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共办食品类案件4324宗,共移送涉嫌犯罪食品案件70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数41宗,刑拘43人、批捕29人。全市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4件26人。这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起到了较大震慑作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在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全市法院坚持快审快结,要求此类案件一般在20日内审结。同时,坚持从重处罚原则。一方面定罪从重;另一方面,注重财产刑的适用。在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全部并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罚金,追缴其违法犯罪所得,让犯罪分子“人财两空”。
发现犯罪线索存在“靠天吃饭”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市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也有不少困难。比如,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今年审理的案件时发现,我市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三个特点:一是多为共同犯罪案件,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往往需要多人作业,因此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也多为共同犯罪,多数案件都有两名以上被告人。二是涉案范围广,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检验检疫、进出口和餐饮服务等多个领域、多个环节。三是食品安全犯罪多与监管渎职相关,大多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存续时间都比较长,这反映出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市检察院表示,办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渎职犯罪过于依赖媒体曝光,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不强,存在“靠天吃饭”的现象。
市公安局也遇上同样的难题,今年该局立案办理的食品犯罪案件中,七成以上是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主动打击、自主侦查的工作模式还未形成。
尽快成立食品安全专业打击队
市公安局认为,尽管我市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整体形势依然严峻,迫切需要成立一支公安打击专业队伍。今年6月,该局专门从治安巡警支队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临时打击专业队,先后破获了3宗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刑事拘留14人,逮捕12人。
不过,由于这支专业队伍属临时性质,而且治安部门和派出所的打击、管理任务繁重,难以集中精力投入打击。另一方面,办案人员多为临时抽调,专业性不强,岗位不固定,人员变动随意性大。
市公安局表示,该局已申请成立专业打击队伍,专门统筹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卫生及劳动等领域危害民生安全犯罪工作,但受人员编制的限制而进展缓慢。该局建议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尽快成立公安机关专业打击队伍。(记者 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