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后将警察手部抓伤 妨害公务获刑
2013年12月09日 13:4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王某同朋友在饭馆内吃饭,朋友因滑倒遂与饭馆方争吵,王某喝酒后却将前来调解的警察手部抓伤。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半年。
31岁的王某是北京人。今年8月13日晚,王某同一朋友在朝阳区八里庄一饭馆内吃饭,她朋友起身时,因不慎踩到地面水渍滑倒。朋友认为这是饭馆的责任,要求赔偿且在地上久坐不起,饭馆方打110报警。民警赶到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此时,曾在席间饮酒的王某开始吵嚷,并辱骂、推搡民警,阻碍民警执法,还将一民警手部抓伤。反复劝说无果,民警将王某当场抓获。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阻碍民警执法,还将民警手部抓伤,且其曾在2005年因吸毒被强制戒毒和劳教,2009年她还因信用卡诈骗被行政拘留。最终,朝阳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半年。
【编辑:王硕】